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是政府及非政府公共组织依据法律,为谋求公共利益,所进行的管理及服务活动。公共管理学是新兴的一级学科,它包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五个二级学科。1999年,为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满足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设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的英文语词是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它是从事公共管理职业的背景学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凸显,公共治理的社会化,公共管理学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愈来愈重要,MPA教育将会得到蓬勃发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政府及非政府公共组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河南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省部共建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内外享有盛誉,2015面向社会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一、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考试科目、招生人数
1、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入学时符合毕业三年)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从事党政关系、社会组织、文秘、公共关系、人力资源等社会各界人士。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考试科目
(1)英语(全国联考)
(2)公共管理综合【(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3)政治理论(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考试,系水平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招生人数:50人
4、考试时间及参考书目
代码 |
类别 |
联考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大纲 |
125200 |
公共管理硕士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10月26日8:30-11:30 |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
外国语 |
10月26日14:30-17:00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第一阶段是预报名(6月20日以前),初步审查报名资格。
2、第二阶段是网上报名(6月20日—7月1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第三阶段是现场报名确认(7月11—14日),已经报名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并确认考试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4、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15年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5、资格审查。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自审报考资格,我校资格审查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准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负责。
三、考试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详细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复试
复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复试时考生须携带资格审查表(系统自动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没有不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全体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录取
政治理论课考试、复试均为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按联考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春季入学。
六、培养方式及费用
对合格考生以委托培养方式录取,培养费为公共管理硕士每生30000元(含课程、论文指导和答辩费,不含教材费及其它费用),教材费按实收取。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我校研究生教育的一部分,学习期限为2.5—4年。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七、学位授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河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郑州教学站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A时代广场7楼705
联系电话:0371-86086201
联 系 人:张老师 13298400622 袁老师 13137705340
E-mail :hnrledu@126.com
官方网址:http://www.hnrledu.com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挖学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