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大纲制定的要求对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食品行业的基本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包括:
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食品检验概述
三、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检验水平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掌握基本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四、鉴定考核:
食品检验员培训班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五、鉴定等级:
农产品检测员和食品检验员 考核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 食品检验员 ,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通知和安排。
六、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根据申报学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确认申报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食品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等]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常年开展如下项目:
1.食品检验员(乳品检验、糕点检验、肉制品检验、腌制品检验、食品包装材料检验、食品添加剂检验)食品检验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职业资格培训;
2.食品安全检测员等职业资格培训;
3.农产品检验员(农yao残留检测、微生物检测员)等职业资格培训;
4.化学检验员(水质检验员、化妆品检验员、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员、化验员)等职业资格培训;兰冠教育职业资格技能培训中心食品检验鉴定中心李老师159.8911.4650(微信同号)。
郑州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8月19-21日 河南郑州金水区办事处
济南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8月22-24日 山东 济南办事处
武汉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8月24-26日 湖北 武汉办事处
杭州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8月28-30日 浙江杭州办事处
广州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8月24-27日广州市总部
广州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师培训班 每季度开课 广州市总部
成都食品检验员培训班8月15-17日 四川成都市高新区办事处
昆明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8月11-13日 云南 昆明办事处
上海食品检验员培训班8月29-31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
无锡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8月11-13日 江苏无锡高新区办事处
广州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9月26-29号 广州市荔湾总部
武汉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9月18-20日 湖北 武汉办事处
厦门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9月22-34日 福建厦门办事处
西安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9月24-26日 陕西西安办事处
长沙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9月22-24日 湖南长沙办事处
南京食品检验员培训班 9月24-26日 江苏南京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