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
二、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三、培训费用
1.取证班收费标准1200元/人(含网络课件)。
2.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450元/人
四、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七、考试、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
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北里莲馨嘉园B座1806室
邮政编码:100161
联系电话:010-63937921
手 机:010-63938849
在线Q Q: 450074375
联 系 人: 李老师
九、其它
1. 参加取证班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
2.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报到时请带本人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进行继续教育注册。
盛德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