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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国设市市长培训任务;(二)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培训任务;(三)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任务;(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五)承担部机关、直属单位、部管社团党员领导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承办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直属处级培训班;(六)承担网络教学和管理工作,提供声像制作服务;(七)开展市长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的对外合作培训与学术交流;(八)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九)承办部和全国市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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