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目前,我国教育面临包括择校、大班额、教育纠纷等现实难题。同时,对于教师管理、高校招生考试等教育事务的处理,目前也没有法律依据。这些都是教育立法面临的现实难题。那么,您认为教育立法如何克服这些难题?另外,当前家庭教育、学前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您认为相关的立法时机是否成熟?
吴恒:导致教育问题出现的原因很多,从理性角度来看,教育具有比较浓郁的个体行为的特点。我们经常听到这句话:“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由此造成早教、胎教越来越受家长追捧,因为家长有需求,所以幼儿教育机构就适应这种需求,不自觉地将幼儿教育小学化。
再说大城市的择校问题。家长都希望孩子跟随名师,名师出高徒嘛,这是不能指责的。但名师毕竟是有限的,这就又回到了教育的基本矛盾,即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
最后再说大班额的问题,这与人口的流动有关。学生可以自由流动,教师却不能。现在的解决办法是在流入地不断扩大学校规模、数量,增加教师,这就又带来一个新的问题:流出地的学校因生源锐减,是否就可以关闭了呢?在我看来,这是根本不可行的。
对上述教育难题,仅靠法律是无法解决的,还得通过德的引导来缓解,所以我们说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谈到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立法的问题,我认为学前教育很重要,有关的立法调研已经开展多次,我本人也参与调研过几次。其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第一个问题:孩子是谁的?仅仅是父母和家庭的?其与国家和民族有何关联?第二个问题:对幼儿行为养成来说,哪些是必需的呢?第三个问题:如果把学前教育主要授予学龄前的教育机构、养育机构,他们和家长的需求要怎么整合呢?对于这些关系,目前还需要深入探讨。
关于家庭教育,我们现在必须思考这个问题: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如何整合?比如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理念如何在家庭教育中体现?家庭教育的国家行为怎么体现?家庭教育要立法肯定是必要的,但作为法律来讲,法律的五个功能如何体现呢?这些都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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