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即“修六立五”。目前,有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展如何?您认为哪些法律应优先制定?哪部法律的立法难度最大?
朱永新:老实讲,目前“修六立五”的进展不大,主要原因是我们目前的立法体系是闭门立法,或者说部门立法,太过于依靠教育行政部门。因此,我认为教育立法不能仅依靠教育行政部门,而要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可能把《考试法》交给一个专门机构去研究,让他们把研究结果交给教育行政部门,这就是开门立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立法要更加开放、多元,可以委托社会机构参与立法过程。我想,教育立法也是如此。特别是今后那么多教育问题需要立法,完全可以调动民间的力量、社会的力量。
说到哪部法律应当优先制定,我认为《学校法》应该排在最优先的位置,现在很多引起教育纠纷的事件,都发生在学校,学校的办学急需法律来规范;其次是《考试法》,因为考试是指挥棒,很多行为是围绕考试来进行的;再其次是《学前教育法》,全国人大已经做了有关立法前期的调研工作,我不主张叫《学前教育法》,应该叫《幼儿教育法》,这样更准确一点。从国际上来说,也不大用学前的概念。《终身教育法》也很重要,终身学习是社会的潮流和趋势,法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对终身教育立法了,我国已经晚了30年了。
教育立法难度大不大?在我看来,其实不难。因为这些法律在国际上都有先例。像日本的职业教育法,厚厚一大本。发达国家先走一步,有基本的法律文本可以借鉴,当然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加以调整和修改。
吴恒:六部要修订的法律除了学位条例以外,都已经进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等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职业教育法在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后,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要求有关部委完善。行政部类的法律主要由国务院提出议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由国务院总理签发,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以后表决通过,并颁布实行。按照这个程序设置,“六修”的法律除了学位条例以外都已经在国务院法制办等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五部新制定的法律据我了解还没进到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正在进行前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