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高州市一些小学的学生家长反映,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学校花大力气改善教学设施。但由于资金有限,便号召家长捐款,还设定了最低捐款额度,最少100元,捐50元则新购课桌椅时,只给桌子、不配新椅子。家长们认为这是一种“强捐”。据悉,这是高州市响应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创建教育强镇”工作的一项内容。
为提高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开展“创建教育强镇”活动,本是一件好事。毕竟,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抑或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都与城市基础教育质量存在不同的差距。将着力点放在镇、乡、街道的中小学教育上,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基层的基础教育水平提升,等于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但问题是,资金不足让家长“强捐”,使创建活动完全变了味。
简单地说,所谓“教育强镇”,不能脱离几个主要指标。一者,中小学布局合理,教学设施完善,适龄儿童入学率高;二者,教学质量出色,服务保障设施健全,能够满足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三者,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充足,教育被摆在突出发展的位置。譬如,如果某地实施了十二年免费义务教育,即使不参加评比,在公众心目中,其也是教育强镇或者教育强市。
但反观高州市的“教育强镇”创建活动,显然是地方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不足,才会给学生家长限定捐款额度,通过这种“强捐”的方式来弥补学校建设的资金缺口。换句话说,这种创建模式,就是让学生和家长“凑份子”。只是,即使教学设施等有了明显改观,其根本的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难有改观,至于其他譬如基础教育布局、教育教学质量优化的深层问题,则更是难被寄予厚望。
学生“凑份子”式的“教育强镇”创建活动,即便如期完成,恐也是徒具其表,“看起来很美”罢了。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学生从中非但没有受益,还在义务教育的过程中额外掏钱从而权益受损。当然,这其中并非没有受益方,比如如期完成创建工作,或将成了地方有关部门的政绩,能够跨入“教育强镇”的行列,形象上也将增益不少。
去年底,中组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中要求,更加重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的考核;在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中要求,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高州市“创建教育强镇”,似乎还停留在过往应对考核的思维模式中,由此表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改进政绩考核的认识尚未完全到位,并且表现出了某种程度上的错位。这是高州市“创建教育强镇”活动所暴露出的另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