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保障措施为“施工”护航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少了落实,再美的蓝图都只是空中楼阁。为了推进本轮教育信息化战略的顺利“施工”,《方案》还专门设定了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政策环境、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氛围5条具体保障措施。
在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方面,《方案》明确提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进度安排,协调解决机制改革创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合力推进目标的实现。
在建立健全政策环境方面,《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法制建设,将教育信息化列为教育督导内容;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与服务、设施设备运维保障等;推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和数据、资源共享办法;同时,各地应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
在投入机制方面,《方案》要求,各地充分整合现有经费渠道,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研究探索金融支持教育信息化的政策,创新机制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团体、企业支持和参与,形成多渠道筹集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力度,引导地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力度。
在构建管理体系上,《方案》提出,要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系、职能管理部门和支持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部门协调。
此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也是确保教育信息化顺利“施工”的一项重要举措。《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先导和服务作用,围绕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新进展、新成效,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快教育信息化走出去的步伐,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信息化论坛、研究、活动等,分享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