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申报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中等专科学校非机动车专业和非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校机动车专业或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大专以上非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大专以上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申报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大专以下学历,取得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培训鉴定对象:
1、各二手车车交易中心(市场)工作人员;
2、各类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营、经纪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3、各开展以旧换新业务的品牌汽车厂商、汽车经销商工作人员;
4、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评估机构工作人员;
5、其它从事机动车租赁、拍卖、报废回收、置换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6、有关车况检测鉴定机构和其它从事机动车抵押、典当、保险、理赔、维修
四、培训鉴定内容:
四、培训鉴定内容:
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
汽车构造;汽车原理;二手车概论;二手车市场概述;二手车车况检测与鉴定;定价理论和价 格采集方法;二手车价格评估;事故车鉴定与评估;二手车交易手续;二手车企业分类;二手车企业申办审批流程;二手车营销和企业管理;商用车评估技术等。 依据不同级别,由浅入深逐级设置课程。课程设置模式:中级包含初级班及中级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