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鉴定工作的统一要求,已经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人员,都应该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获得全国统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心理咨询活动。
2002年7月1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中国心理学会宣布正式启动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的方式。
报考条件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报名资料
1、学历证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3、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部门的盖章证明;
3、免冠近照1寸、2寸蓝底彩色照片各4张。
考试时间
参加全国统考,每年2次。分别在5月和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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