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教师专业培训实施学分制
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9月起,该省将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学分制管理。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累计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
此次学分制管理新规更加注重分层分类。一方面,将教师专业发展知识体系中的相应内容分为7个领域;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其培训内容和知识领域分为初、中、高3个层次。
在学分计算办法上,浙江一改过去仅为学习时间等简单的数量记录,同步考虑培训时间、课程难易、考核成绩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赋值。同时,教师在经所在学校同意后,自主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特色专业培训机构培训所获得的学分,也能根据新的学分计算办法折算成有效学分。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以保证教师选择权为核心,旨在建立更加符合规律、更具科学性和人性化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国教育报》2016年6月2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