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会计师需持证上岗
根据财政部[2010]19号文件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文件精神,要着眼于加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提升总会计师地位。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提供制度保障。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司法部、财政部抓紧修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将持证上岗。
《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教材解读
《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系列教材一套共5本,为《财务管理与控制》、《企业战略与资本运营》、《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案例集》、《财经政策与法律法规汇编》。
《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系列教材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组织知名专家、学者及教授组成的编写委员会与审定委员会于2012年进行编写和审定。本套教材博采众长、把握前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会计师(CFO)资格认证采用全国统一教材、统一核心课程和统一考核科目的培训模式。
报名条件、课程安排及证书效力
报名参加会总计师资格培训与考试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学历,从事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工作满五年;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工作满三年;3、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工作满一年。
学员经过4-5个月的系统面授学习(每月2-4天面授,周六周日上课),课程结束后参加全国统考。证书为由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中国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国家人力资源保障部颁发的《总会计师(CFO)岗位能力证书》。该证书将作为中大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CFO)岗位持证上岗的资格证书。
报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126号南京航天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
电话:52200087、1339077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