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海丽 来源:北京考试报
留学回国后已办理了落户北京手续,且在京就业多年,但档案一直未调入北京,能否通过留学人员档案室将档案调进北京? 答:不能。只有在学生申请就业落户手续前,档案处才可为其调动档案。 户口不在北京,但档案目前存放在北京的某个人才服务机构,准备出国留学或已留学回国,档案能从原存放机构转至留学人员档案室吗? 答:不能。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外省市人员在北京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北京地区的存档机构范围内调转,而必须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之后方可调入留学人员档案室。 留学人员档案室可否为留学回国短期存档人员开具相关证明? 答:只可以开具“存档证明”和“政审证明”。 如因为某种原因没有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回国后,档案如何转出? 答:如果学生没有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回国后,档案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街道。 留学回国人员未办理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认证,可否办理回国短期存档? 答:不能办理,只有完成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认证,方可申请办理回国短期存档。(马海丽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