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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银行存款产品或迎来严监管。
20日,继蚂蚁集团之后,陆金所表示,已停止上架新互联网存款产品,已购买产品不受影响,将持续密切关注监管动态,并严格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
站长之家了解到,目前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APP、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金融等平台均已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在12月15日的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当时,孙天琦指出,互联网平台存款存在以下等问题:通过分段付息等方式变相抬高存款利率,扰乱存款利率市场机制。高风险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饮鸠止渴,流动性隐患突出。中小银行高息吸收存款必然追求高收益资产,匹配高风险项目,导致资产端风险增加。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提出了风险应对的新课题。
12月18日,蚂蚁已将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蚂蚁表示,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行业的规范要求,蚂蚁会认真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用科技手段更好地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随后,有知情人士预测,多家金融科技平台也正在逐渐下撤互联网存款的相关产品,未来或将有更多的平台跟风下架。
12月20日,京东数科表示,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另外,在19日的时候,百度旗下度小满、腾讯理财通也下架了互联网存款产品。
度小满回应表示,已启动平台上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处理工作,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度小满会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拥抱监管。未来,度小满会不断完善相关业务。
此前在12月18日上午,理财通直销银行销售专区曾推荐了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的存款产品,七日年化收益率为3.0-3.3%,而晚上该页面则显示“更多产品正在路上”。
至此,几乎所有互联网巨头App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都消失了。包括:蚂蚁集团的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APP、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
为什么近期主要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储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那么,什么是储蓄机构呢?《条例》第二条明确: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也就说,只有银行和信用社等才能办理储蓄业务。
根据《澎湃新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研究员董希淼解释,在互联网存款业务链条中,互联网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起到引流、导流作用;存款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平台是否涉嫌违规办理储蓄业务,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讲,互联网平台并非《条例》规定的储蓄机构,不能办理储蓄业务。
此外,今年来监管层频繁加码对存款业务的调整,以限制银行为揽储推出创新存款产品。
今年3月,央行再次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
12月14日,六大行齐发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是银行为了吸引存款推出,其收益是根据存款时间分段计算利率。长期以来,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都被当作是银行的“吸储利器”。而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六大行里的这类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其实,早在一年前,监管部门以窗口指导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叫停靠档计息的定期存款,并要求在2020年末之前,相关存款产品压缩至零;大额存单提前支取规则亦将适用该规定。而如今,清理大限将至。
央行金融稳定局二度发声
“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12月15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
这已是孙天琦近期第二次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的发声。
11月13日,孙天琦发布《线上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的署名文章,指出了互联网存款存在的种种问题和风险,并提出了监管思路。
孙天琦总结了监管关注的主要问题:
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
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
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歪曲了利率溢价机制;
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据官方统计,目前11家头部平台上展示的银行,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50多家,绝大部分为中小银行。
12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发表主题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续)》的演讲。
孙天琦介绍,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很多消费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了存款服务。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近半数产品的起存金额仅50元,且均可提前随时支取。
该模式下,客户在某平台上多家银行的数十种存款产品中选中A银行产品,只需点击平台页面的“立即存入”按键,即跳转至A银行II类电子账户的开通页面。客户首次在该平台开立电子账户,需绑定本人B银行Ⅰ类账户银行卡、上传身份证照片和完成人脸识别。后续客户在该平台开立其他银行电子账户时,无需再进行绑定银行卡和上传身份证照片的操作,只需人脸识别即可。完成账户开立后,点击“充值”或“确认存入”按键,资金即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或人民银行转账系统,从绑定的B银行转入A银行的II类账户中购买存款产品。整个流程仅需几分钟,简便快捷。
“目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银行主要为地方中小银行甚至村镇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部分银行存款规模得以快速增长,有的平台存款规模占其各项存款比重达83%。其中,异地存款占绝大部分。部分中小银行依靠平台存款弥补了流动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孙天琦指出。
具体来说,孙天琦给出七条监管建议:
一是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
二是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
四是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
五是完善存款保险偿付规则,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存款保险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
六是严禁平台对存款“集中比价—竞价”;七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的金融创新。
线上存款产品,这几天被下架的互联网存款产品都有个共同的特点,背后都有一家银行,也就是大家在这些平台办理的存款最终是被存到了实际存在的银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我们刚才说了,互联网平台有着强大的流量,而他们也都有意丰富自己的产品线,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发力,而这几年各家银行的生存环境是越来越差,一方面受互联网的冲击,一方面银行间的竞争可以说已经进入了白热化。所以许多银行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不得不与拥有强大流量的互联网企业合作,特别是服务范围比较窄的地方银行,他们只要在其APP上开通一个存款通道,就可以有源源不断的资金被吸收进来,这可比他们传统的揽储手段有效多了。
从以上互联网平台和银行间的合作来看,似乎是个双赢的局面,一个丰富了自己的产品线,一个实现了揽储的目的,但是这里有些不得不说的风险因素需要大家注意。
金融毕竟不同于其他行业,传统的银行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有专业的运行团队、还要有完整而强大的风控水平,最重要的还要接受监管部门360度无死角的监管,需要受国家各种金融政策的约束,还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金融牌照才能运行,但是回看我们的互联网企业,好像一个要求都达不到。
我们再说互联网销售的存款产品,从开始的地方性小银行到股份制银行到国有大行,高冷的银行从开始的不屑一顾到后来的彻底低头拥抱互联网,转变之快让人叹为观止!但是要想在网上吸引到大众的目光,提高存款利率恐怕是最有效的手段了,而互联网平台也会抽走一部分的利润,这样算下来银行的吸储成本被进一步加大,如果贷款利率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的情况下,就会出现金融风险,而这个风险往往是致命的,大概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提高了金融风险,线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对标的大部分都是地方性的小银行,线上产品上线后,他的服务客户将由之前的局部地区扩展到全国各地,就会出现风险外溢的情况,一旦这家银行出现风险,影响面将较之前扩大数倍。
二是破坏了金融秩序,传统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会受到多方的监管和考核,但是互联网企业一旦介入的话,就会使整个金融市场受到一定的冲击,各家银行在背负着众多的物理网点运行成本、人员成本、监管考核限制的情况下和轻装上阵的互联网企业竞争,显然没有任何优势,有可能会逼迫银行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手段提高竞争能力,可以说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风险将进一步增加。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的监管部门不得不出手了,从最近的动作不断就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已经下定决心对各种金融乱象开始彻底清理了,尤其是线上平台的各种金融活动,开始不断地被限制甚至取缔,为的就是能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
至于下一步该如何监管,我想我们的监管部门一定有一些彻底而有效的措施,逐步净化我们目前的市场环境,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根据北京商报11月的一篇报道,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推荐的银行存款多为中小银行产品,而这其中,民营银行的产品更是占据“C位”,被主要推荐。以京东金融上推荐的银行存款产品为例,全国19家民营银行中,10家有产品在该平台销售,1家产品售罄,4家显示产品在路上。
为了揽储,民营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利息也给得较高。
据证券日报近期的一篇报道,不少民营银行推出的存款产品收益最高可达近5%,部分平台为揽客在收益补贴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其补贴的收益率甚至达到了6%,使得平台销售部分产品1个月年化收益率可达7%以上。
为什么民营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青睐于在第三方平台上推出互联网存款产品?
董希淼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存款业务等出现,固然有银行片面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存款规模等因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产品和业务的银行多为中小银行,这更多反映出中小银行负债来源狭窄、负债成本高企的窘境。
董希淼表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资本补充是增强风险抵御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支持它们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董希淼还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如一些民营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同时,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对互联网银行,对其通过互联网渠道吸收存款应给予差别化的支持。
文章来源: 网易财经,站长之家,小银哥说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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