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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校不得挤占法制教育课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1  浏览次数:1538
核心提示:[作者] 记者赵莉 [来源]荆楚网 昨日,教育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作者] 记者赵莉 [来源]荆楚网

    昨日,教育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小学阶段进行法制启蒙教育,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按照《意见》,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职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等学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

  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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