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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教育部小学生减负“硬规定”能不能见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3  浏览次数:1497
核心提示:作者:彭薇   来源:解放日报 教育部
 

作者:彭薇   来源:解放日报

教育部的“硬规定”能不能见效 沪上家长教师校长有话说

小学生减负,要做的不止这“十条”

  本报记者 彭薇

  小学生减负首次有了全国统一的硬性规定。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阳光入学、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不留作业等一一写入。新规一出,引发社会热议。

  据了解,上海在多年前已陆续推出与此类似的规定,经过实践,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渐渐达成共识。一些校长指出,此次全国版新规,有些地方缺少“弹性”,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开。

  作业有时还得“留”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四条: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教育界人士和家长都认为,这条规定过于“一刀切”。武宁路小学校长孙纳新说,对低年级学生来说,家庭作业可以听、说等口头作业为主。但对高年级学生来说,随着课程知识和难度的增加,需要一定的课后训练消化和巩固知识,书面作业是很好的复习手段。

  “减负,并不是说不做书面作业,而是减少机械、抄写类的无效作业,关键在于老师精心挑选有质量的作业训练。”校长们建议,“不留作业”的规定可适当改为“不留过多无效的书面作业”。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书面与体验类作业结合起来,将孩子从作业堆中解放出来,走进博物馆、图书馆,拓展知识和视野。

  等级评价还得细化

  为避免“分分计较”,减负规定拟全面取消百分制评分,以“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取代。对于这一条,老师和家长各有话说。

  不少老师认为,百分制用来考察学生知识掌握情况,比较直观,无需“一棍子打死”。“老师和家长是否能有两张‘评价表’。”老师们建议,试卷评分时,老师可继续采用百分制形式,做到对每个学生现有水平心中有数。但是给学生和家长的评价表,可以等级形式展现。

  “等级评价不追逐分数,挺好,但总有点不解渴。”在家长看来,等级评价应和评语结合起来,不能光注重评价结果,而不重过程。小学新生家长李孟如建议,老师是否能为家长准备一份详细的评价表。通过评价表,不只是看见“优秀”或“合格”的评价,还能了解孩子的优势和不足。比如,有的孩子思维活跃,成绩却总是上不去,和粗心或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有关。老师的过程评价也可提醒家长,督促孩子进步。

  减负源头在初中招生

  “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有来自学校的,也有来自家长的。五年级孩子的课业负担尤其重。”上海师大中小学教育实验研究所所长李酉亭发现,身边很多家长将孩子送进社会培训班,补奥数、思维训练和口译英语等,为的是抢占先机,获得名牌初中录取优势。李酉亭同时是中小学教育督导,在一些初中调查发现,初中招生如今还没有完全做到“免试入学”,一些民办初中和公办优秀初中仍然在“挑生源”。

  “要减轻过重的学业负担,源头在于规范初中招生,并且让招生透明化。”李酉亭建议,教育督导和评估部门应加强对初中招生的督查,禁止任何形式的知识拔高性的面谈或面试。“招生的那一层窗户纸始终没有捅破。”教育专家说,如今阳光入学方面,小学和初中已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等内容,但还做不到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结果,接受公众监督,“阳光招生还剩下最后一步,但这一步又是最艰难的,窗户纸需要慢慢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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