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5年并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华南师范大学于2002年2月被教育部批准成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是首批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推荐的“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6所高校之一,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学院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快发展、扬特色、创品牌”的发展思路,将网络教育发展定位于创建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并着力突出教师教育特色。
二、招生专业
高中起点专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行政管理、法律事务、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语文教育。
专科起点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行政管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金融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小学教育、英语(师范)、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音乐(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
三、报名资格
各专业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以在职、从业人员为主。凡具备下列条件,不论户口所在地均可报名:
● 高中起点专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
●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
报名办法:
● 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报名(一年两次,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6日;秋季招生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2日。
●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授权本次招生的弘成九江学习中心● 报名须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专升本)认证报告。
四、录取、交费
● 录取: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考试后择优录取,考试录取结果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或当地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录取查询。被录取的考生将由我院寄发统一的录取通知书。
● 缴费:学院按学分收费。按照每学期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缴纳学费。学生学费实行“网银缴费”方式,学生登录学生工作室选课后自行缴费。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专升本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华南师范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加注“网络教育”)。
● 学位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华南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我校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特别提示特别标注: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或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