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高校擅自招收“预科生”
20日,省招考院同时发布了致考生的一封信。其中提出,从今年录取情况分析,由于招生计划有限,我省仍有部分学生未能进入大学深造。按照我省下一步工作安排,9月10日至15日将进行注册入学试点,届时未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省招考院注册入学平台向有关学校提交注册申请,注册成功的考生将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
省招考院通知说,近日,随着我省录取工作结束,有群众反映我省个别高校不顾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擅自招收所谓的高校“预科生”、“对口本科”等,对考生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这将会严重损害考生利益。
为此,我省郑重声明,严禁各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进行体制外招生,严禁各高校对学生做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承诺。所有高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均需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可通过网上系统查询,高校录取通知书除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省教育厅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所有的违规招生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考生如发现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请及时向省招考院举报,举报电话为:0531-8616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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