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计划表”、“报考指南”、“职位编码表”等后,于2015年2月3日-3月2日上午9:00(2月17日上午9:00-26日上午9:00因网站维护暂停报名),登录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详见附件2,此表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单位),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5年2月3日-3月2日(2月17日上午9:00-26日上午9:00因网站维护暂停资格初审),由市(州)委组织部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2月3日-3月4日上午9:00(2月17日上午9:00-26日上午9:00因网站维护暂停网上缴费)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求见附件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 职位调整。笔试确认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三州地区职位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调职位可放宽到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考比例。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5. 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3月18日-3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详情查看>>>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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