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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兰州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2000年7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网络教育试点高校,2016年春季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网络教育学生。
二、招生层次及专业
层次 |
专业 |
入学考试科目 |
毕业最低学分 |
学习期限(年) |
学制 |
高 起 专 |
行政管理 |
英 语 语 文 |
72 |
2.5~5 |
2.5年 |
人力资源管理 |
72 |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72 |
||||
会计 |
72 |
||||
工商行政管理 |
72 |
||||
法律事务 |
72 |
||||
公共卫生管理 |
72 |
||||
护理 |
72 |
3~5 |
3年 |
||
药学 |
72 |
||||
建筑工程技术 |
英 语 数 学 |
72 |
2.5~5 |
2.5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2 |
||||
专 升 本 |
行政管理 |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
84 |
||
人力资源管理 |
84 |
||||
金融学 |
84 |
||||
会计学 |
84 |
||||
工商管理 |
84 |
||||
法学 |
84 |
||||
汉语言文学 |
84 |
||||
护理学 |
84 |
3~5 |
3年 |
||
药学 |
84 |
||||
公共事业管理 |
84 |
2.5~5 |
2.5年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
84 |
|||
土木工程 |
84 |
||||
大气科学 |
90 |
3~5 |
3年 |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设置
专 业 |
培养目标 |
主修课程 |
大气科学 |
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坚实理论基础;掌握气象学、气候学、天气学、大气环境、大气探测和大气物理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从事大气科学理论和应用研究初步训练的专门人才。 |
大气物理学、大气探测学、动力气象学、天气学原理、线性代数、流体力学、气候学、空气污染气象学、天气学与诊断分析等。 |
金融学 金融管理与实务 |
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需要,掌握金融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懂得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
国外资本金融学说、财务管理、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经济法学、西方经济学、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等。 |
会计学 会 计 |
培养具有一定经济管理理论基础,从事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济管理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
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经济法学、现代管理学、会计学原理、审计学、微观经济学、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等。 |
护理学 护 理 |
培养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综合知识及现代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护理人才。 |
免疫学基础、局部解剖学、护理学导论、护理心理学、护理教育学、预防医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老年病护理学等。 |
药学 |
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坚实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应用型高级药学专业人才。 |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用植物学、生药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等。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技术与方法,理论与专业技能并重,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
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公共关系学、信息经济学、人力资源规划与招募、人员测评理论与方法、绩效管理、现代管理学等。 |
行政管理 |
本专业结合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实际,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适应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高级公务员队伍。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政策科学原理、行政管理学、领导科学、外国行政制度、行政法学、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关系学等。 |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备经济素养、竞争意识、组织才能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公司管理人才。 |
现代管理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学、政治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生产作业与管理、西方经济学等。 |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技术 |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具有扎实的数学和力学理论基础,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基本训练,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综合素质的高级土木工程技术人才。 |
工程力学(II)(材料)、结构力学、土力学、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制图、工程测量、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土木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概预算、工程结构抗震等。 |
法 学 法律事务 |
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掌握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应用型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
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环境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与继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 |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卫生管理 |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熟练掌握管理学知识,主要从事社会公共事业及医药卫生企事业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
医院管理学、医学心理学、卫生法学、卫生经济学、卫生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卫生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等。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具有良好科学素养,系统地、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初步训练的计算机专门人才。 |
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数字逻辑、数据库原理、编译原理、操作系统、接口与通讯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等。 |
汉语言文学 |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中外语言文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科学研究初步能力的专门人才。 |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概论、文学概论、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中国小说研究等。 |
以上主修课程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执行的教学计划为准。
四、招生对象
成人在职从业人员,年满18周岁。
五、招生条件
高起专: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人员。
专升本:具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技术学院、网络院校及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国
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报读学生,其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16年2月28日。
六、报名办法
报考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在职证明(原件);报考专升本的学生需提供原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网查结果。
报名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认真核对《兰州大学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档案卡》中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
注:《兰州大学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档案卡》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习中心进行严格审核。学籍一经注册,学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将不予勘误。
报名地点: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各校外学习中心。
七、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试入学:
①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②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任何层次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③ 通过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或成绩单申请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考部分科目
①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考生,入学考试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②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③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凡不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者,均须参加由兰州大学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
八、入学考试
考试方式:机试。
考试地点: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各校外学习中心。
九、录取 注册 入学
录取:学院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或当地学习中心查询录取结果。
注册: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一个月不办理注册交费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收费标准:经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80元。具体收费标准和学费总额可查询学院网站或咨询当地学习中心。交费方式:按学年缴费。
十一、学习形式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网络课件以及配发的纸质教材、导学材料、课件光盘、辅导光盘等教学资源,进行网上自主学习、提交作业、预约考试等。同时,可通过BBS,电子邮件、在线辅导等多种形式参加实时或非实时辅导答疑和讨论。
十二、课程考试
本、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由学院组织考试。
十三、毕业、结业、学位及证书
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本科层次学生还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达到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兰州大学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兰州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兰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十四、特别提示
学院公布的录取名单及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考生通过了入学考试,准许其在我院进行网络教育的学习。甘肃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将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生必须为其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伪造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其它不符合入学学历资格要求,以及伪造个人身份的学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学籍,追回各种录取或学习证件;对已完成学业发放毕业证书的,将追回毕业证书并注销电子注册信息。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本科层次学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
1. 根据教育部规定,修读本科层次的学生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
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统考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2.在学习期限内,学生可多次重复参加统考。
3.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4.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免考:
①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②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
③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④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可免考“大学英语”。
⑤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十五、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