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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为财政部、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财经类高等院校。扎根红土地、培育栋梁才。江财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和重要的地位,努力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2012年5月,财政部、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建设江西财经大学。2012年8月“中国财政发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北京揭牌成立,江西财经大学作为主要参与高校进入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目标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满五年,本科毕业三年。
二、培养方式
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教学方法与管理方法:
1、学制二年。
2、课程学习时间为1-1.5年。采用集中授课方式,一般是周六、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请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三份;近期大1寸免冠蓝底照片8张;填写《资格审查表》 1份。
2、以上资料及报名费请邮寄或亲临递交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五山科技广场C515-518;邮编:510640;收件人 :张老师(收)。
3、招生计划30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
四、报读与考试
1、资格审查。报读学生须填写个人资料,递交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方可报读。
2、先修学分。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交纳首年学费,加入广东班先修学分,由第三方组织和提供针对性的考前辅导。
3、参加考试。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政治本校命题。全国联考通过者,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复试,由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自行划线,择优录取。
五、上课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天河五山校区(广东班)
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校区(南昌班)
香港中文大学校区(港澳台班)
六、证书授予
①通过一月份全国联考并录取,修完学分,完成论文答辩的学生,授予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
②未通过考试,修完学分,完成论文答辨学生,授予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证书)。
七、联系我们
单 位:江西财经大学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港澳台招生联络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2219 85282202
咨 询 QQ:1125811162
地 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技广场C515-518
网 址:http://www.jxufe.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