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民政局获悉,由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军分区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中指出,凡符合条件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的一年内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再就业职业培训的还可享受补贴。
据了解,洛阳市接收的城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农村退役士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主就业的转业士官,均可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符合条件且有意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参加教育培训。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自谋职业证、照片等,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意向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民政部门将统筹安排,确定培训学校,开具参训介绍信,申请人凭介绍信到指定培训学校报到参训。若退役士兵在省内的承训机构中异地选择教育培训的,须持本人申请和异地培训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民政局、财政局审批后,才能异地参加培训。
培训结束后,退役士兵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费用收据向市民政局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异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据报道,退役一年内的士兵可享受免费职业培训。
日期:2014-10-17 09:42 点击: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