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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4日上午10:00,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刘利民,部长助理林蕙青介绍《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我国考试招生制度将正式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国高考制度改革将主要采取以下十项举措。
1、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2、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3、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自主招生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4、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5、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6、2015年将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7、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高考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8、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将成为招生录取主渠道。
9、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10、2014年,上海、浙江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将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