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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招委决定,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1月5日全面启动,11月23日截止。所有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
我省2015年异地高考报名工作11月5日启动,凡符合报考条件,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根据要求,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非我省户籍考生须具有下列条件: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提交的材料包括: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父母在本省务工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可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3日,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