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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村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j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考试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金阳县2014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委培、定向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28日。
7.报考者须为2014年11月30日及以前毕业,《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2014年11月30日及以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照片质量审核工作由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照片质量审核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照片质量审核。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者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审核。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工作于12月4日下午 5:00结束。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审核。照片质量审核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体检资格审核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照片质量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局统一进行名额递减。有关情况于2014年12月9日下午5:30前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jy.lsz.gov.cn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4年12月16日至19日24:00时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笔试成绩及排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jy.lsz.gov.cn上公示、通知(因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报考者相关招聘信息的,视为报考者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jy.lsz.gov.cn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金阳县人社局、金阳县教育局咨询,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加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成绩于2015年1月13日自行在报名网站上(http://bm.e21cn.com)查询,教育公共基础科目笔试排名(含加分)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1月14日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jy.lsz.gov.cn )上公示。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资格审核程序。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报考者查分申请。
4、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须于2014年12月22日—12月24日下午6:00前本人将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带到金阳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加分。
(二)资格审查
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体检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准考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带有二维码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必须从教育部指定唯一的学历查询网上打印)1份;
(4)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体检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取得体检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金阳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者同时须加试说课。说课在金阳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金阳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说课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jy.lsz.gov.cn)上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由金阳县人社局、金阳县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金阳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笔试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按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每少服务一年缴纳违约金1万元计算,违约金由用人单位负责缴至县财政局。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8733109(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738890(金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34-8733036(金阳县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