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3天内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12月1日公布,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同),查询笔试成绩。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我区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4-10日,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为做好我区的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学历(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学历是指经过我厅审核批准,同意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我区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培养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
5.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和两年制全科师范应届毕业生。
6.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二)报名方法。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面试。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选择考区报名,并对本人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现场确认。12月4-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见附件1)进行面试确认:
1.户籍在广西区内的考生(原则上考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面试)。
(1)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外地户籍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确认点保留)。
4.两年制全科师范应届毕业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学校出具全科师范应届毕业生的证明(确认点保留)。
(四)面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 2014 年下半年之前取得笔试合格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 2014 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
二、交费
(一)交费方法。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报考费统一网上(www.ntce.cn) 支付,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 3 ,缴费截止日期:12月12日。虽经现场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二)收费标准。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 2013 】182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 /人次。
三、准考证获取
已交费的考生,可在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后到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1)领取收费收据。考前一周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四 、面试考核内容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须与笔试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选择相一致。
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www.ntce.cn 查询)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 20 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六、违规处理
对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面试结果统一公布日期为:2015年3月5日。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参加面试所在地市教育局领取,各地领取点地址(见附件4),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 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gxeea.cn 查询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招生考试院自考管理与社会考试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5337459,5337466,5337390。
特别提醒:
1. 本项考试合格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2.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 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4 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