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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免试生招生简章
中國人民大學(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一所以人文社會科學為主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坐落於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直屬於教育部。
在長期的辦學實踐中,中國人民大學以“立學為民、治學報國”為辦學宗旨,積極探索,求真務實,使學校成為我國人文社會科學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譽為“我國人文社會科學高等教育領域的一面旗幟”。
在教育部學位中心2013年初公佈的全國學科排名中,人民大學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新聞傳播學、統計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個一級學科排名全國第一,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農林經濟管理3個一級學科排名全國第二,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排名全國第三,中國史排名全國第四,排名第一的學科總數位居全國高校第三,排名前三的一級學科總數亦居全國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會科學類一級學科總數位居全國高校之首。
學校以“國民表率、社會棟樑”為人才培養目標,旨在培養人文與科學素養並重、具有創新精神、國際視野、知識廣博、心智健康的高素質、高層次的理論型、管理型優秀人才。
2015年中國人民大學面向香港地區招收免試生,歡迎全港優秀學子報考!
一、報考條件
1、考生應擁護“一國兩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考生須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3、考生須參加201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且符合教育部《2015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相關要求及最低錄取標準。
4、考生考試成績中,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科、通識教育科4個核心科目中,應至少有2個科目達到第4級以上(含第4級);4個核心科目及甲類選修科目中,應至少有4個科目達到第4級以上(含第4級);綜合素質突出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招收名額
2015年香港免試生計畫擬招收30人,根據生源情況調整。
三、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名稱 |
備註 |
公共管理類 |
含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城市管理3個專業分流方向 |
新聞傳播學類 |
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傳播學、廣告學4個專業分流方向 |
社會學類 |
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事業管理(公共政策與人口管理)3個專業分流方向 |
國際政治 |
含政治學與行政學(含政黨政治方向)、國際政治(含國際政治經濟學方向)、外交學3個專業分流方向 |
哲學類 |
含哲學、宗教學、倫理學3個專業分流方向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含漢語言文學、漢語言2個專業分流方向 |
歷史學類 |
含歷史學(含世界史方向)、考古學2個專業分流方向 |
工商管理類 |
含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3個專業分流方向 |
貿易經濟 |
—— |
市場營銷 |
—— |
法學 |
—— |
經濟學 |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
金融學 |
—— |
財政學 |
—— |
稅收學 |
—— |
保險學 |
—— |
注:公共管理類、新聞傳播學類、社會學類、國際政治、哲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和工商管理類專業一般在大學二年級進行專業分流。
四、申請程序:
2015年香港學生免試報讀內地普通高等學校採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在3月16日至31日期間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
網上預報名及現場確認具體要求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公示。
五、選拔辦法:
我校根據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選,初選合格的考生將採用面試形式進行選拔。
考生參加面試時請攜帶如下書面材料原件:《內地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報名表》;身份證明(學生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學習證明等材料(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中學成績單、獲獎證明、校長推薦書、校長推薦計畫表格等);報考中國人民大學的個人陳述(要求考生本人手寫)。
六、錄取原則
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中學文憑考試成績以及面試成績,擇優選拔錄取。
七、流程安排:
學校複試:5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于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公佈;
公佈複試名單、複試、公佈複試成績、公佈最終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等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另行通知。
八、入校、體檢及學生管理
免試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時間(9月初)來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中國人民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入學報到時,考生所持出入境證件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者,按照《中國人民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2005-2006學年校政字21號)處理。
香港免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九、學費和其他費用
香港免試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住宿安排原則上與內地學生同住,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在校期間往返香港和北京的旅費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華僑、港澳臺地區及臺灣省本科新生收費明細表
項目 |
金額(人民幣/学年) |
備註 |
學費 |
5000元 |
—— |
住宿費 |
不超過1200元 |
此為最高標準,按住宿安排據實收取。 |
十、頒發學歷證書及種類
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中國人民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學士學位。
十一、招生辦公室聯繫方式
校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59號
郵遞區號:100872
電話:86-10-62515432
傳真:86-10-62511156
網址:學校主頁www.ruc.edu.cn
陽光招生信息平臺www.rdzs.com
電子郵箱:zsb@ruc.edu.cn
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